焦作市儿童福利院位于人民路东段与文丰路交汇处,总投资3800万元,占地41亩,建筑面积15868平方米,设置床位400张。目前,儿童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300余人。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“完善福利设施”,使孤残儿童“和其他小朋友一样,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”的重要指示,民政部把焦作市儿童福利院作为第一批“蓝天计划”资助项目,省民政厅领导多次莅临现场指导视察,焦作市委、市政府将儿童福利院建设列入为民承诺的“十件实事”和全市重点工程。在国家民政部、省民政厅指导支持下、在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关怀下,焦作市儿童福利院如期竣工。焦作市儿童福利院负责收养焦作市范围内的孤残儿童和社会弃婴,为其提供护理、医疗、特教、康复全方位服务,保障孤残儿童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稳定。现建有养育中心大楼、养育中心、康复中心、特教中心、医护室、娱乐室、洗浴室、景观长廊、观赏湖、儿童游乐园等设施。冬有暖气,夏有空调,设施配套齐全,环境美化绿化,符合国家“蓝天计划”建设标准,是孤残儿童生活、学习、康复的幸福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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